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9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规定,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核准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项目核准机关对投资项目的核准重点关注如下所示:
1、项目目标定位及规划背景
要从整体战略的角度来论证项目,强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地区和行业发展规划等对项目的指导作用,分析项目建设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和协调。
2、土地利用方案
项目占用土地应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科学、合理用地。
3、资源利用方案和效率
要从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角度,对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节能、节水措施进行分析论证。
4、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方案
为保护公众利益,对涉及征地及移民搬迁的项目,应对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
5、生态环境影响
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认真分析论证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采取切实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同时还要特别注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
6、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对具有重要区域经济影响的项目,应分析项目的影响效果,提出协调项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并对有关经济政策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
7、社会影响分析
在项目核准中,要从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工程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等方面,判断项目的社会可行性,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的各种社会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
8、资源配置的经济效果分析
政府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将重视经济外部性分析,从全社会的角度分析相关社会成员所负担的经济费用及获得的效益,评价项目投资的资源配置效率,追求投资项目的公众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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