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我国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按《食品安全法》要求,我国食品标准备案已移交至各省卫生厅办理,并对食品标准备案提出了更高更严谨的要求。如果您的产品没有可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您的产品的技术指标高于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您需要为您的产品制定企业标准并进行标准备案。
一、业务范围:
1、企业标准(产品标准/执行标准)编写、修改;
2、企业标准(产品标准/执行标准)备案、登记。
1、格式编排和文字内容符合GB/T1.1-2009的要求;
2、确保引用的标准现行有效;
3、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方面的法规要求;
4、符合标准备案的要求。
三、顾客需要提供的产品资料(承诺为企业保密)
1、企业名称、公司注册地址(以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半年内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出具单位应取得食品安全检验资质;
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3、产品的说明,如工作原理、零部件、结构、工艺、外观、功能、性能、包装等;
4、检测报告,或者产品技术参数;
5、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料,如使用说明书、图片、专利说明书等;
6、其他能够描述产品技术要求的文档。
注:上述第2-6项,不是必须提供项;如果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与您沟通了解相关内容;如果能够全部或部分提供,则可加快标准编写速度。
四、我司工作流程:
1、接受企业委托(签订合同);
2、查询现行相关标准;
3、标准草案编制;
4、标准审查和定稿
5、前往标准备案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卫生局)实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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