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9-07-31
在上一篇文章中,笔者我给大家介绍了有机产品认证之畜禽养殖的繁殖和饲养,在本篇文章中笔者我将给大家介绍下有机产品认证之畜禽疾病防治和有害生物防治。
一、有机产品认证之畜禽的疾病防治
1、疾病预防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a)根据地区特点选择适应性强、抗性强的品种
b)提供优质饲料、适当的营养及合适的运动等饲养管理方法,增强畜禽的非特异性免疫力;c)加强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并保持适宜的畜禽饲养密度。
2、可在畜禽饲养场所使用国家规定的的消毒剂。消毒处理时,应将畜禽迁出处理区。应定期清理畜禽粪便。
3、可采用植物源制剂、微量元素和中兽医、针灸、顺势治疗等疗法医治畜禽疾病。
4、可使用疫苗预防接种,不应使用基因工程疫苗(国家强制免疫的疫苗除外)。当养殖场有发生某种疾病的危险而又不能用其他方法控制时,可紧急预防接种(包括为了促使母源体抗体物质的产生而采取的接种)。
5、不应使用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对畜禽进行预防性治疗。
6、当采用多种预防措施仍无法控制畜禽疾病或伤痛时,可在兽医的指导下对患病畜禽使用常规兽药,但应经过该药物的休药期的2倍时间(如果2倍休药期不足48h,则应达到48h)之后,这些畜禽及其产品才能作为有机产品出售。
7、不应为了刺激畜禽生长而使用抗生素、化学合成的抗寄生虫药或其他生长促进剂。不应使用激素控制畜禽的生殖行为(如:诱导发情、同期发情、超数排卵等),但激素可在兽医监督下用于对个别动物进行疾病治疗。
8、除疫苗接种、驱除寄生虫治疗外,养殖期不足12个月的畜禽只可接受一个疗程的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治疗;养殖期超过12个月的,每12个月最多可接受三个疗程的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治疗。超过允许疗程的,应再经过规定的转换期。
9、对于接受过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治疗的畜禽,大型动物应逐个标记,家禽和小型动物则可按群批标记。
二、有机产品认证之畜禽的有害生物防治
有害生物防治应按照优先次序采用以下方法:
1、预防措施;
2、机械、物理和生物控制方法;
3、可在畜禽饲养场所,以对畜禽安全的方式使用国家批准使用的杀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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