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9-07-25
在之前的几篇文章中,笔者我给大家介绍了一些有关于有机产品认证中植物生产方面的知识,在本篇文章中笔者我将给大家介绍下有机产品认证之植物生产的几点注意事项,算是对有机认证认证之植物生产部分的一个补充。
1、一年生植物的转换期至少为播种前的24个月,草场和多年生饲料作物的转换期至少为有机饲料收获前的24个月,饲料作物以外的其他多年生植物的转换期至少为收获前的36个月。转换期内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
2、新开垦的、撂荒36个月以上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36个月以上未使用本标准禁用物质的地块,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3、可延长本标准禁用物质污染的地块的转换期。
4、处于转换期的地块,如果使用了有机生产中禁止使用的物质,应重新开始转换。当地块使用的禁用物质是当地政府机构为处理某种病害或虫害而强制使用时,可以缩短1中规定的转换期,但应关注施用产品中禁用物质的降解情况,确保在转换期结束之前,土壤中或多年生作物体内的残留达到非显著水平,所收获产品不应作为有机产品或有机转换产品销售。
5、野生植物采集、食用菌栽培(土培和覆土栽培除外)、芽苗菜生产可以免除转换期。
1、在同一个生产单元中可同时生产易于区分的有机和非有机植物,但该单元的有机和非有机生产部分(包括地块、生产设施和工具)应能够完全分开,并能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与非有机产品混杂和被禁用物质污染。
2、在同一生产单元内,一年生植物不应存在平行生产。
3、在同一生产单元内,多年生植物不应存在平行生产,除非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生产者应制定有机转换计划,计划中应承诺在可能的最短时间内开始对同一单元中相关非有机生产区域实施转换,该时间最多不能超过5年;
b)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从有机和非有机生产区域收获的产品能够得到严格分离。
1、应采取措施防止常规农田的水渗透或漫入有机地块。
2、应避免因施用外部来源的肥料造成禁用物质对有机生产的污染。
3、常规农业系统中的设备在用于有机生产前,应采取清洁措施,避免常规产品混杂和禁用物质污染。
4、在使用保护性的建筑覆盖物、塑料薄膜、防虫网时,不应使用聚氯类产品,宜选择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类产品,并且使用后应从土壤中清除,不应焚烧。
1、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和盐碱化。应充分考虑土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应采取措施,保护天敌及其栖息地。
3、应充分利用作物秸秆,不应焚烧处理,除非因控制病虫害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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