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9-07-01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可根据最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可知,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1、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申请人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 的,还应当就申请人变化事项提供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 报告,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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